发布时间:2024-09-20
江夏六号岗周边道路环境整治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广州市白云区黄石街江夏经济联合社,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名称:江夏六号岗周边道路环境整治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二、建设单位:广州市白云区黄石街江夏经济联合社
联系人: 李工 联系电话: 020-32547104
地 址:广州市白云区黄石街江夏村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铭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杨工 联系电话: 17819717532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潭村路348号1008房
三、建设地点: 广州市白云区江夏村六号岗周边道路(江夏社区全民发展活动中心
前道路)。
四、项目概况:改造面积约1530平方米,重新规划设计机动车及非机动车道分流设置,重新铺设沥青路面及重新规划单向车道划线;重新设置机非分离带等设施;原有广告牌油漆翻新,重新设置广告牌。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各标段招标内容、招标控制价:
设计部分:完成本项目范围内所有专业的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竣工图编制审核及盖章、施工及验收过程的相关配合等。具体以设计任务书及经发包人确认的设计文件为准。具体详见合同条款。
施工部分: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工程项目施工区域内的施工,完成设计范围内本项目相关内容施工,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施工管理,直至项目移交。具体详见合同条款。
(2)计划工期:总工期暂定为30 日历天,其中设计总工期: 5日历天,施工总工期:25日历天,具体工期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3)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 896751.63元。其中:建安工程费招标控制价为852502.29元,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44249.34元。注:投标总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作废标处理。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由负责施工的成员提供,营业执照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设计、施工等资质:
2.1、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2.2、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主要人员资格要求:
3.1、项目负责人(联合体主办方,兼施工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 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专职安全人员:投标人(联合体主办方)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注: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4、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5、关于联合体投标:
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即1家设计单位、1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中以承担建筑工程施工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其余成员均为协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格式按附件二)。《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截止时间后联合体增减或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6、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投标。
七、发布招标公告、获取招标文件和登记时间:
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9月 21日00时00分至2024年10月11日09 时 30 分。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发售招标文件。
2、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日期(含本日):2024年 9 月 21 日09时 30 分
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日期(含本日):2024年 9 月 25 日17时 30分
注:①从发布招公告起接受投标登记及发售招标文件,并从发售招标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②方式:网络购买。请填写《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附件三),将《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扫描件、营业执照、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扫描件发至采购代理机购邮箱(E-mail:mingyizhaobiao@163.com),邮件主题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全称”,经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确认后办理相关手续,所有扫描件均要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③本项目的招标文件费500元/套,由招标代理单位收取,售后不退。
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实行纸质化资格审查。
八、其他事项
1、前期服务机构: / 。
注释: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在招标人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九、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建设单位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白云区黄石街江夏经济联合社
异议受理电话:020-32547104
地 址:广州市白云区黄石街江夏村
十、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址:https://www.chinabidding.com.cn/ )、广东铭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官网(网址:http://www.mingyigc.cn/ )发布。
招标单位:广州市白云区黄石街江夏经济联合社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铭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9月20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名称)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一)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二)为本标段监理人或者与本标段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三)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四)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五)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六)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七)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八)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九)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十)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
(十一)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十二)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十三)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违约”事实应当以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本项目拟派的专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七、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18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20〕37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8〕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适用于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
八、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九、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十、如果本公司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本公司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
十一、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记录不良行为,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愿意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技术负责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联合体投标的,“声明企业”一栏需书写所有联合体成员的单位全称【格式表示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并由联合体主办方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即可。
附件二:(参考格式)
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联合体主办方单位名称、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江夏六号岗周边道路环境整治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施工方单位名称)为联合体主办方。
2、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相应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1) (联合体主办方施工单位名称):主要负责本工程的施工工作,同时作为联合体的主办方负责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的职责。
(2) (设计单位名称) :主要负责本工程的设计工作,具体按合同要求。
(3)联合体任一方发生违法违规或者违约行为时,其他方应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主办方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写)
日期: 年 月 日
注: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
附件二 广东铭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 | |||||
项目编号 | / | 日期 | 年 月 日 | ||
项目名称 | 江夏六号岗周边道路环境整治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 ||||
投 标 人 资 料 | 购买文件单位名称 | 文件价格(元) | / | ||
单位地址 | |||||
购标书人 | 姓名 | 办公电话 | E--mail | 手机 | |
注:为做好保密工作,对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情况应分开登记,经办人不得对外透露招标文件的销售情况。 | |||||
广东铭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编制 | |||||